
前所镇位于辽宁省绥中县,是环渤海经济圈辽西走廊沿海平原上的一个镇。地理上,前所镇的北部地势较高,南部较低。它北依燕山,距离辽东长城约13公里;南面临近渤海,距离海岸仅6公里;东边与高岭镇接壤,距离绥中县城约44公里;西边邻近万家镇,距离著名的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约15公里。这里是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,镇内有高速公路贯穿全境。
根据历史记载,前所镇的历史可追溯至古代。根据《省志》记载,前所镇原属孤竹国,后来成为幽州的一部分。春秋战国时期,它属于燕国的疆域。到了秦朝,幽州成为辽西郡,汉朝时设立了海阳县,东汉时为固守地。随着历史的推移,前所镇经历了多个政权的更迭。慕容魔在愍帝建兴元年设置了并州,唐朝时期设为唐国郡,成帝咸康三年再次设立集宁县;后来,辽、金、元、明等时期的变迁使得前所镇的行政划分发生了很多变化。在明朝宣德三年(1428年),这里设立了千户所,并修建了砖城,成为中前千户所,归前屯卫管辖。清朝康熙时期,前所镇的行政划分发生了多次调整,先后隶属于宁远州、广宁府、锦州府等。到了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宁远州改为兴城县,前所镇归属绥中县管辖。民国时期,前所镇隶属于绥中县六区中的前所城村。1931年,改为五区前所村。 前所镇的历史沿革可追溯到许多重要的历史时刻。根据《绥中县志》记载,明宣德三年(1428年),指挥叶兴在这里建立了千户所,并修筑了城池。到了正德年间,指挥张渊和黄宁相继守卫城池。清朝康熙二十九年,佐领骁骑校在此设防,乾隆四十三年时,奉旨对城池进行了重修。现在的前所城正是乾隆年间重修后的样子。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,前所镇隶属于八路军第三区管辖,之后转由国民党政府管辖。1948年解放后,前所镇归属于绥中县人民政府第十五区。1950年代初,经过土地改革,成立了多个互助组,直到1955年建立了初级社。前所镇历史上曾经历过不同的行政归属和区域划分。前所镇拥有丰富的民间文化,尤其以太平鼓、秧歌、戏曲、皮影和霸王鞭等艺术形式闻名。这些文化传统中,霸王鞭和辽西太平鼓已经被列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;而秧歌和唢呐也被列入了葫芦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此外,前所镇的民间手工艺如剪纸和草编等也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,展示了这里独特的传统文化魅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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